权益规则
会员资格仅限会员本人使用。
一 会员权利
会员享有使用朋友租车产品和服务的权益。
二 会员义务
1 会员租车时需遵守朋友租车的产品和服务规定;
2 会员的资料发生变更(如工作变动、住址迁移、联系方式变动或单位名称变更、单位迁址等信息等)时,应及时通知朋友租车。
会员章程
第一章 总则
朋友租车秉承“信誉第一,服务至上”的经营宗旨,竭诚为客户提供简单、安全、省钱的租车服务。为明确会员的权利和义务,特制定本章程。
第二章 会员资格
凡年龄在18周岁(含)以上、持有有效证件的客户,均可申请入会。
第三章 会员级别说明
3.1 普卡会员
3.1.1 网站、手机客户端、客服中心或门店均提供免费注册,注册后即时生效;
3.1.2 会员有效期,自注册之日起三年有效。
3.2 金卡会员
3.2.1 普卡会员本年度的积分满30分,获得下一年度的金卡会员资格;
3.2.2 金卡会员有效期为两年。
第四章 会员待遇
4.1 不限里程
所有级别会员,短租自驾租车均不限行驶里程(有固定里程限制的产品除外)。
4.2 积分返还
各级别会员短租自驾消费后,按会员级别不同,享受不同的积分政策。
第五章 会员积分
5.1 积分获取
5.1.1 会员每成功短租自驾租车一次,积分1分,金卡会员1.5分;当次租期在4天(含)以上时,额外增加积分1分 ;
5.1.2 会员还车结算后的7日内,积分计入会员名下。
5.2 积分有效期为一年,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积分可累加,次年1月1日起清零重新计算。
5.3普卡会员积分仅限用于会员定级,不用于抵扣租车消费和礼品兑换;金卡会员可折算租金,1分=1元人民币。
5.4积分最小使用单位为30个积分。
第六章 会员权利与义务
会员资格仅限会员本人使用。
6.1 会员权利
会员享有使用朋友租车产品和服务的权益。
6.2 会员义务
6.2.1 会员租车时需遵守朋友租车的产品和服务规定;
6.2.2 会员的资料发生变更(如工作变动、住址迁移、联系方式变动或单位名称变更、单位迁址等信息等)时,应及时通知朋友租车。
会员注册
1. 点击首页的"注册"按钮,进入免费注册页面,按照要求填写注册信息。
2. 仔细阅读会员服务条款,点击"立即开通"按钮,完成注册。
如果您已经是朋友租车会员,请直接使用会员卡号、注册手机号码或注册证件号登录。
积分规则
一 积分获取
1 会员每成功短租自驾租车一次,积分1分,金卡会员1.5分;当次租期在4天(含)以上时,额外增加积分1分 ;
2 会员还车结算后的7日内,积分计入会员名下。
二 积分有效期为一年,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积分可累加,次年1月1日起清零重新计算。
三 普卡会员积分仅限用于会员定级,不用于抵扣租车消费和礼品兑换;金卡会员可折算租金,1分=1元人民币。
四 积分最小使用单位为30个积分。